佳木斯市档案局(馆)(佳木斯市地方志办公室)历史沿革情况
一、机构设置变化
佳木斯市档案馆建馆历史经历了由市馆与合江地区档案馆合并的过程。合江地区档案馆始建于1958年12月;1959年10月,中共合江地委根据黑龙江省关于各地委与市委所在地不应设两个档案馆的要求,决定撤消合江地区档案馆,由中共合江地委和合江专署两个档案室负责管理档案;1967年9月,合江地区成立革命委员会,革委会办公室内设档案组;1968年7月,地市机构合并,仍设档案组;1977年10月,根据合江地区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档案局(科)的通知》精神,改设合江地区档案局;1979年8月,合江地区档案局撤销,恢复档案科;1980年6月,改设合江地区档案处,此期间,档案工作机构虽几经变化,但其仍具有档案馆工作职能。
佳木斯市档案馆成立于1959年1月;1964年4月,根据黑龙江省编制委员会《关于专区、市设立档案管理机构的通知》要求,改设佳木斯市档案管理处,为处、馆合一机构;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佳木斯市档案管理处(馆)停止工作;1967年11月,成立佳木斯市革命委员会,市革委会办公室内设档案组,承担“文革”前档案处(馆)的工作任务;1968年7月,地市机构合并,仍设档案组;1973年7月,地市机构分设,市委办公室内设档案科;1979年7月,恢复佳木斯市档案处(馆);1980年7月,改设佳木斯市档案局,为局馆合一机构;1984年4月,市编制委员会批准佳木斯市档案局内部机构设办公室、档案指导科、档案管理科和编研科,核定编制27名,其中包括经警5名。
1985年1月,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合江地区撤消,实行市管县的领导体制,合江地区档案处(馆)并入市档案局。1985年7月,市编制委员会核定档案局内部机构设办公室、文书档案指导科、科技档案指导科、档案保护技术科、档案管理科、编研科;1985年11月,核定档案局编制为40名;1986年12月,增设干部教育科。
2002年1月,机构体制改革,将佳木斯市地方志办公室并入佳木斯市档案局,增设市志指导科、市志编辑科、市志鉴史科。佳木斯市档案局(馆)履行全市档案行政管理和档案保管利用功能,以及地方志工作和《佳木斯市志》、《佳木斯年鉴》和《佳木斯简史》的编纂、出版发行工作。佳木斯市档案局现有干部、职工72人,其中在职干部、职工42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19名(正高3名、副高7名、中级9名)。
二、馆舍发展变化
佳木斯市档案馆建馆初期,馆址设在佳木斯市人民委员会办公楼内(现今在佳木斯市人民法院内东一楼北侧),共有2室。1964年10月,佳木斯市档案馆迁至佳木斯市人民广播电台办公楼内东一侧,共有19室,总面积700平方米;1979年7月,为了适应战备需要,在苏木河修建了档案战备库房600平方米,其中洞库面积400平方米、地库面积200平方米。随着馆藏数量的逐年增加,档案馆与广播电台共用一栋楼已不适应档案事业发展需要,经中共佳木斯市委决定,在郊区牛奶公司东南侧移地兴建新馆舍三层楼房,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其中库房面积900平方米。1983年9月,市档案局搬迁新址;1986年1月,鉴于档案局距市区偏远,不便于各单位部门和社会各界查阅利用档案,又迁移到市区顶业街东侧,市司法局办公楼内一侧,库房面积600平方米;1987年,为了把档案馆建成永久保管档案的基地,以适应档案现代化管理的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新建佳木斯市档案局(馆)办公大楼,局(馆)址建在市中心保卫路中断,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东侧。大楼主体高八层,为框架结构,设计荷载强度大,可经住七级地震,建筑面积4888平方米;1989年12月迁入新址。
合江地区档案馆自1958年建馆以来,无单独馆舍。当时档案馆设在中共合江地委楼内;1968年至1973年地市机构合并时,馆址在佳木斯市人民广播电台楼内东侧;1973年地市机构分设后,馆址在合江地区革命委员会办公楼,当时由于战备需要,档案大部分转移到桦南县三道沟档案后库保存;1977年,合江地委办公楼翻修后,档案馆迁至新楼2楼,共6室,其中库房2室;1985年随着地市合并,合江地区档案馆同佳木斯市档案馆合并。
三、佳木斯市地方志办公室机构沿革情况
佳木斯市地方志办公室始于1983年6月,原称佳木斯市史志办公室,地址在合江地区专员公署办公楼内;1986年3月,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佳木斯市史志办公室机构分设的指示精神,分设为中共佳木斯市委党史委和佳木斯市地方志办公室,佳木斯市地方志办公室单设后,地址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楼内,后迁址于佳木斯市档案局办公楼内至今;2001年11月,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党政机构改革的精神,将佳木斯市地方志办公室的职能并入佳木斯市档案局(馆),对外仍挂佳木斯市地方志办公室(简称市志办)牌子。
1986年3月,佳木斯市地方志办公室分设后,开始启动第一轮修志工作,历经“八五”、“九五”、“十五”三个发展阶段,到“十五”中期的1997年下半年,终于完成了《佳木斯市志》的编纂出版任务。同时,指导市属县(市)完成了县(市)志编纂出版任务。第一轮修志共完成1部市志、6部县(市)志编纂出版。并且,收集各种史志资料300余卷册、上亿文字;指导市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编纂出版和编写成书的部门志、专业志、行业志、企业志100余卷。另外,在修志的同时,组织编纂了《佳木斯一百年》、《佳木斯史志通讯》、《佳木斯市志历史知识600题》、《佳木斯简史》和《佳木斯年鉴》2000年至2005年共6卷。在全国地方志评选中,《佳木斯市志》获得一等奖,各县(市)志分别获得二等奖、三等奖;《佳木斯年鉴》获得省志办和市社科联的优秀成果奖。在第一轮修志过程中,佳木斯市地方志办公室坚持修志与用志并举,两项工作一起抓,取得了可喜的用志成果。
佳木斯市档案事业同其它各项事业一样,在馆舍及设施建设、档案管理、行政执法、指导检查、年鉴出版、史志编纂等各方面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初始阶段到走向现代化发展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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